粵水電新疆阿克蘇200MW/800MWh構網型儲能項目EPC招標
4月30日,阿瓦提縣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發布了阿瓦提粵水電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構網型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預招標招標公告,項目位于新疆阿克蘇地區,本期建設構網型儲能容量為 200MW/800MWh。根據本項目接入系統批復,本項目新建1座阿瓦提粵水電儲能220kV升壓匯集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粵水電阿瓦提220kV匯集站,導線采用JL/G1A-2×630,線路長約0.3km。
項目計劃2025年11月15日前并網。
阿瓦提粵水電 20 萬千瓦 /80 萬千瓦時構網型儲能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預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C259H0DQ )
一、招標條件
本預招標項目 阿瓦提粵水電 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構網型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預招標 (項目名稱)已由 阿克蘇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 2408221307652900000305)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阿瓦提縣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阿瓦提縣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 預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EPC總承包工程 (招標標段/包/組包名稱)進行公開預招標。
阿瓦提粵水電 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構網型儲能項目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待該項目通過招標人上級公司投資決策及投資預算后,則雙方執行該招標結果,并簽訂該項目合同;若該項目未通過招標人上級公司投資決策及投資預算,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因不可抗力、項目決策或其他原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給投標人造成的所有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 請投標人知悉。
二、項目規模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 阿克蘇地區
2.2項目建設規模: 本期建設構網型儲能容量為 200MW/800MWh。根據本項目接入系統批復,本項目新建1座阿瓦提粵水電儲能220kV升壓匯集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粵水電阿瓦提220kV匯集站,導線采用JL/G1A-2×630,線路長約0.3km。
2.3項目建設計劃工期: 2025年11月15日前并網。
2.4招標范圍:設備、材料的采購及監造;土建及安裝工程施工;電網及政府相關手續的辦理;科技創新、整體項目管理、調試、試運行、質量監督、移交生產驗收、竣工驗收(含竣工驗收前的全部專項驗收);整體系統質保期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1)本工程全部勘察設計及相關咨詢服務、技術協議的編制工作;
( 2)本工程所有設備的采購及保管、成品保護、安裝和調試,【其中:儲能設備甲招乙購;主變甲招乙購;GIS組合開關設備甲招乙購;SVG無功補償設備甲招乙購;高低壓開關柜設備(含預制艙)甲招乙購;綜合自動化(含: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設備、視頻監視設備、預制艙等)甲招乙購】所有設備及配套設備的采購、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內容,以及設備的運輸、卸車、倉儲保管、二次轉運等;
另外,備品備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設施配置標準按照技術協議內的清單和專項約定配備;
(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購及保管、成品保護、安裝和調試,包括但不限于電力電纜、控制電纜、鋼芯鋁絞線、光纖光纜、避雷線、接地材料、塔材、進線間隔、通信、標識標牌、電纜溝蓋板(統一使用帶標志的復合蓋板)和電纜標示樁(按招標人標準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關的材料,以及材料的運輸、卸車、倉儲保管、二次轉運等;
(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儲能區、進場道路的改造、施工損毀道路的修復、場內檢修道路、電池倉基礎、儲能變流升壓一體艙基礎、鋼管式門型構架和獨立避雷針、SVG基礎、升壓站(包括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等)、集電線路、桿塔基礎、接地、建筑裝飾、場區綠化、堆場或棄渣場的建設使用及維護、供水供電工程等相關土建工作,施工期間所有臨建設施場所的選址、建設及拆除(恢復原貌)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場地、生活辦公生產等,由承包人負責,并自行辦理臨建所需的各項手續;
( 5)本工程外送線路及對側變電站新建/擴建/改建間隔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建筑及安裝、試驗、調試、擴建間隔、線路參數測試及保護定值計算,編寫送電方案,整體自動化聯調及整條線路的驗收,負責施工過程中涉及跨越鉆越(包括公路、鐵路、線路、航道等)手續辦理及協調工作,土地征租、青苗補償、土地流轉出讓費及其補償費用、手續辦理及協調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包括用地手續),直至線路正常投運的所有工作;
( 6)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工程施工(擋墻、護坡、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及監理、監測、安全設施“三同時”、并網安評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上述工作須滿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要求(含驗收),并承擔所需發生的費用;
( 7)辦理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所有許可文件并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證辦理等(如有);
( 8)承包人協助發包人完成儲能電站及升壓站的土地征租、青苗補償、土地流轉等相關工作,并承擔全部協調及工作費用。發包人負責簽訂征地、土地流轉補償協議、青苗賠償協議,由發包人負責土地出讓費及其補償費用、建設期的租地費用、青苗補償費用。承包人承擔桿塔遷改費用、通道砍伐費用、臨時用地相關手續及費用等;
( 9)負責辦理本工程并網驗收(滿足電力公司的最新標準要求)、各種證照手續,滿足電網建模要求(新能源場站機電、電磁暫態建模等),完成各種檢測、試驗、調試、校驗、聯調、240小時試運行、整體工程的驗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檢測驗收、消防工程驗收、儲能電站設備、質量監督檢查等)、施工期和試運行期沉降觀測、性能試驗(包括但不限于充放電效率、能量存儲容量和響應速度、儲能系統穩定性、快速頻率響應入網檢測試驗、AVC性能試驗、SVG性能試驗、儲能設備涉網試驗等內容符合電網要求)、試運行的技術支持、質保期服務、工程保險購買、售后服務、人員培訓、消缺等全過程工作;接入電網等所有手續的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電力質監站全程驗收并取得報告;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報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并取得報告;電科院技術監督驗收并取得報告;保護定值計算及備案;省(地)調并網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自動化點表、通訊業務辦理、調度命名及設備編號、調管權限范圍劃分、省(地)調各專業資料報送及錄入,辦理過程中如遇增項按照電網公司新要求辦理等】,并支付相關費用,并確保所采購設備通過上述檢測(如有),必須由發包人名義簽訂合同的由發包人簽訂合同,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其他相關協調工作及配合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以上如有);
( 10)本項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網,實現所有設備帶電安全穩定運行,儲能設備進入質保期;
( 11)科研創新項目
最終課題及成果由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項目需要及實際進展商議決定;
( 12)承包人應保證用于本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均滿足國家法律法規,電網及發包人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 13)在工程范圍內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事項如未在報價文件中列出,視同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由承包人承擔。
以上承包范圍內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工程報價內,發包人不另行支付。
注:上述標段中標人應自行解決施工期間所有臨建設施場所的選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場地、混凝土攪拌站(若自建)等臨時占地,并自行辦理臨建所需的各項手續,相關風險自行承擔,中標人不能以此作為影響整體施工進度的理由。中標人必須配備專職協調人員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工作溝通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處理施工過程中遇到的阻工問題。
以上 承包范圍內 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工程報價內, 招標人 不另行支付。
2.5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 共分一個標段
2.6其他補充(如有): 無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具有相關經營范圍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3.2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A和B要求:
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新能源發電或風力發電)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須提供投標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
施工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投標人有效的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業績項目合同的復印件】。
3.3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具有良好的財力、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提供《投標人聲明》原件并對應加蓋各自公章)。
3.4投標方(聯合體各成員)在近3年內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違約或被逐或屬投標人的原因而被終止合同的情況;沒有國家有關部門所界定的腐敗或欺詐行為。
注: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網站截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網站截圖。
3.5施工單位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應為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同時應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需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注:打印建造師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6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設計負責人的人員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同時應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
3.7投標人擬派的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能夠提供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3.8近年財務狀況:提供獨立體或聯合體各成員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財務狀況[須提供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包含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可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或資信承諾書。
3.9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具有上述施工資質且承擔本項目施工工作的成員單位為牽頭人,且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數量不超過 2家,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經理的人員為牽頭人正式員工。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安全員不為同一人,且投標登記時所提供的人員須與投標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