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儲能電站開發建設:避免影響收益,發揮調峰調頻/黑啟動作用
7月28日,陜西西安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規范新型儲能電站開發建設的通知》。其中提出,新型儲能電站項目規劃布局指引應按照需求導向、適度超前、安全高效的原則,做好各類儲能電站的建設規模和站址布局建議。
新增的儲能電站項目必須符合《新型儲能電站項目規劃布局指引》的要求,便于項目順利并網及充分調度運用,避免因接入或選址不當造成調用次數和調用容量不足影響項目預期收益。真正使儲能電站在電力系統運行中發揮調峰、調頻、備用、黑啟動、慣量響應等多種功能。
要統籌區域電網安全、電源結構和系統調節能力,科學評估儲能配置需求,項目選址、功率容量設計要與區域負荷特性電網接入條件以及調峰調頻等需求相適應,與各類調節性電源相協調,避免系統功能重復。
項目可布局在新能源項目富集區域促進新能源開發和消納;負荷水平高且調峰需求旺盛(峰谷差率大)的區域,對區域電網發揮“削峰填谷、平滑負荷”的作用;關鍵電網節點、輸變電擴容升級困難和極端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提供系統備用,提升系統安全。
按照《西安市電力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規劃建設方案(2025-2027年)》要求,到2027年前,全市需謀劃20個儲能項目,并確保2025年實質性啟動3個儲能項目。各項目在取得備案證后6個月內要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取得可研評審意見、簽訂投資框架協議,1年內完善各類手續辦理并開工建設。
各區縣、西咸新區和開發區能源主管部門和備案機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對于電源側、電網側及額定功率大于5MW的用戶側儲能電站項目,在未取得市發改委納歸意見及電網咨詢意見回復之前暫停備案證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