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
7月31日,工信部公開征求《汽車轉向系基本要求》等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意見,本標準代替GB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技術變化包括在標準實施過程中發現,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于充電插座要求(5.1.3.5)中的“充電插座B級電壓帶電部分”理解上存在歧義,本次修訂參考ISO6469-3,將“充電插座B級電壓帶電部分”更改為“觸點與任何其他觸點之間的電壓以及觸點與電平臺之間的電壓”,即要求正極對地、負極對地以及正負極之間的電壓都要滿足要求。同時增加條款c)穩態接觸電流要求,要求“斷開后1s內,觸點與任何其他觸點之間的穩態接觸電流以及觸點與電平臺之間的穩態接觸電流應低于0.5mAAC和2mADC”。根據IEC60479可知,確保人體安全的情況下,正常工況下流經人體的電流不應超過人體感知閾值。因此,穩態接觸電流要求以人體感知閾值作為判定值,要求在車輛正常狀態下,人員觸碰到充電插座時不能感受到漏電流的存在。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廢止GB18384-2020。本標準的實施日期建議如下:建議實施日期2026年7月1日,本標準對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開始執行,對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第13個月開始執行。
原文如下:
公開征求《汽車轉向系 基本要求》等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意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了《汽車轉向系基本要求》等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8日,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以書面(個人需署名,單位需加蓋公章,并留聯系方式)或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反饋。